深圳全市全员核酸检测规定(3月13日发布)
〖壹〗、深圳市于3月13日发布的全市全员核酸检测规定核心要求为“应检必检,不落一人” ,市民需按街道社区通知分时段参与检测,检测后立即返回居所。具体说明如下:检测范围与要求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覆盖全体市民 ,强调“应检必检,不落一人 ” 。此举旨在通过多轮检测全面排查潜在风险,切断传播链条。
〖贰〗 、月13日9点起 ,深圳龙岗区龙城街道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具体安排如下:检测时间:3月13日—14日,其中13日核酸检测时间为上午9:00开始。街道社区防疫工作会根据现场人流密度 ,适时调整核酸采样时间,为避免跑空,请大家勿过早或过晚前往 ,切忌踩点 。
〖叁〗、因为疫情,14号到18号期间不能正常上班。3月13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恭喜!再延长!财政部正式发文通知!
〖壹〗、财政部正式发文通知,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 ,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优惠延长至2021年年底,部分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或12月31日,另有部分政策延长至2023年 、2025年等不同期限 。
〖贰〗、海南15%企业所得税政策再延3年!2025年2月12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25〕3号文》,正式宣布将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的延续,无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使其成为企业降本增效的战略要地。
〖叁〗 、政策历史沿革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第13号文,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实施期限为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后续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将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再次将政策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
住宿发票税率1%
住宿费1%税率的发票通常可以报销 ,但需满足税务合规、企业财务制度允许及发票真实有效等条件 。具体分析如下:税务规定层面需满足合规性税率合法性:若1%税率符合现行税法规定(如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的优惠政策,该政策近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则发票在税务上具备合法性。
%税率住宿发票的由来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13号公告明确 ,为应对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非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原本按3%征收率缴纳的增值税 ,减按1%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在此期间,非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时 ,可按1%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税率发票的合法性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第13号公告,为应对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对非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增值税优惠 。具体规定为: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 ,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解读国税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个税优惠
〖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是针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特别是针对疫情期间个人就业状况而出台的一项个税优惠政策。该政策旨在减轻居民个人的税收负担 ,鼓励就业,并为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实习提供明确的税收指导 。
〖贰〗、新股东收购费用影响个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费用收购股权时 ,原盈余积累已计入交易费用,转增股本部分不征税;若以低于净资产费用收购,差额部分未计入交易费用的转增股本需按“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征税。
〖叁〗、规定内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7号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 ,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肆〗、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








